125萬!《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下稱新條例)實施以來的最大罰單在廣州產生。
據《廣州日報》《羊城晚報》等多家媒體報道,“近日,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在查處一宗生產未經注冊且假冒他人廠名廠址的特殊化妝品案件中,處罰金額高達125萬元。”
125萬!近3年最大罰單
據報道,今年3月份,廣州市白云區鐘落潭市場監管所聯合鐘落潭鎮政府對某企業進行突擊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正在生產未經注冊且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特殊化妝品,涉案產品貨值超過5萬元。最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對該企業作出了“罰款125萬元并沒收違法生產的化妝品”的處罰決定。
▍截自廣州日報客戶端
值得關注的是,這是今年新條例施行以來,白云區市場監管局依據新條例開出的最大罰單,也是近3年來,該局查處化妝品違法違規行為開出的最大罰單。相比此前企業被罰幾萬幾十萬,125萬的高額罰金在整個行業里也并不多見。
新條例第五十九條中明確指出,“生產經營或者進口未經注冊的特殊化妝品等行為,將由藥監局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和專門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原料、包裝材料、工具、設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將責令企業停產停業,或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
▍截自《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
由此可見,與此前以“違法所得”作為處罰依據有所不同,此案是以“貨值”作為處罰依據,即上述企業被處以了貨值金額(5萬元)25倍的罰款,懲罰力度可見一斑。
報道還顯示,“上述被罰企業,還假借他人公司知名度企圖在美博會期間賺取更大利益,并心存僥幸冒險違法生產。”
在業內,通過在企業名稱、產品包裝上做文章,“碰瓷”知名品牌、知名代工廠的行為并不鮮見。此前,阿道夫、完美日記、花西子、愛茉莉太平洋、上美集團等品牌或企業均進行過相關“打假”維權,往往都是以不法企業罰款、改名慘淡收場。而今,又有企業直接冒用他人廠名廠址被罰125萬元,無疑再次給行業敲響了警鐘。
違法行為將無處遁形
“相比以前類似的案例,這個處罰確實算比較嚴重。”多位行業人士紛紛說道。
一位熟知法規的業內人士向青眼表示,“企業生產未經注冊且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特殊化妝品”也就是“企業生產假冒特殊化妝品”,按照以前的法規,這類違法行為通常是以“非法所得”為依據進行處罰。“打個比方,如果監管部門沒有掌握企業非法所得的證據,即便知道企業生產了假冒產品,哪怕是‘貨值’100萬元,也無從處罰。如今,新條例對于這類行為是以貨值金額為依據進行處罰,執法的操作性就更強了。”在他看來,新規彌補了此前的法規漏洞,不會有漏網之魚了;并且,處罰的力度(涉案金額罰款的倍數)也更大了。
無獨有偶,7月20日,廣州藍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廣州藍天生物)因生產銷售不合格化妝品,也被罰沒了26952元,其處罰文書號為穗云市監處字﹝2021﹞848號。該文書顯示:“2021年1月27日,廣州藍天生物委托廣州市千邦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千邦祛斑霜’(批號:QB19090201A)被檢出含有化妝品禁用成分‘地索奈德’,當事人涉嫌銷售不符合國家《化妝品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的行為,違反了新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遂依法立案調查。”
▍截自信用中國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事件的處罰機關也是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公開報道顯示,今年上半年,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已行政立案查處147宗化妝品案件。且2020年至今,該區已有7家生產企業被吊銷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對多次違法違規的行政相對人(指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與行政主體相對應的另一方當事人,即行政主體的行政行為影響其權益的個人或組織)從嚴從重處罰。
眾所周知,廣州市白云區是中國化妝品企業重地。相關數據顯示,廣州市白云區的持證化妝品企業數量占全國三分之一、廣東省的二分之一和廣州的四分之三。其中,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企業約1400家。因此,白云區對化妝品行業的監管收緊,很大程度上也代表了全國化妝品企業的監管現狀。
全國嚴管一盤棋
事實也證明,不止是白云區,新條例實施后,全國各省、市地區,對于行業內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均在加大,嚴管信號十分明顯。
譬如,近日河南省駐馬店市就通報了今年上半年化妝品監管情況:全市共檢查化妝品經營單位1058家次,出動執法人員2000余人次,立案82起,結案49起,罰款39萬余元。
此外,從銷售終端來看,近日山東菏澤一化妝品經營場所,就因銷售過期產品(涉案金額近萬元)、無證經營等問題被罰款51100元;今年1月,溫州市某日用品經營企業和南京市雨花臺區某化妝品店,均因銷售的進口化妝品無中文標簽、無法提供合法來源證明等,分別被罰款1.6萬元和1.5萬元;近期,絲芙蘭(上海)化妝品銷售有限公司更是因虛假宣傳、無法提供功效依據、虛構網紅親測等違法行為,先后兩次收到兩筆合計80萬元的罰單。
從品牌宣稱上來看,雅詩蘭黛(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則因相關產品無法提供功效依據,構成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被處罰款40萬元;在自制化妝品方面,今年2月,合肥一美容美發店則因銷售過期化妝品與自制化妝品,被合肥高新區市場監管局罰款1萬元,打響了新條例實施后對經營者自制化妝品查處罰款的“第一槍”。
更值得關注的是,今年5月,廣東省藥監局還公布了新條例實施以來,全國首例對化妝品企業質量負責人進行處罰的決定。處罰決定書顯示,張燦標作為廣州騰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質量負責人,因在配合監督檢查期間提供虛假證據材料被罰款2萬元。(詳見《全國首例!化妝品企業質量負責人被罰》)。
綜上不難看出,新條例的影響已浸潤到全行業的方方面面。在全國一盤棋的大環境下,廣東作為美妝日化大省,此次白云區針對生產假冒產品企業開出的125萬元大額罰單,更加說明了引導行業規范發展,全國從嚴從重監管絕非紙上談兵,而是真槍實彈地解決頑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