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季來臨,各大電商平臺又開始了新一輪促銷。而這個時候,“網絡水軍”往往也是異常活躍。當前我國網絡購物用戶規模達8.84億人,占網民整體的82.0%。但是,隨著電商行業的快速發展,也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部分商家虛假宣傳、惡意競爭,甚至雇傭“網絡水軍”刷人氣、刷好評,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還污染了網絡生態,擾亂了市場秩序。揪出推波助瀾、流量造假的幕后推手,打擊治理“網絡水軍”、維護網絡環境勢在必行。
伴隨著主播“三、二、一,上車”的吆喝聲,直播間的觀眾開始搶購,僅上線十幾秒的商品瞬間成為銷售“爆款”,滿屏的點贊、好評和用戶回購,當您看到這些,會不會心動下單呢?
前不久,安徽亳州警方打掉了一個為直播帶貨提供虛假宣傳服務的犯罪團伙。這個團伙打著商貿公司的名義,為直播間商家提供有償互動、虛假評論等非法服務,這些人員被稱為“網絡水軍”。那么,“網絡水軍”是怎樣為帶貨直播間服務的呢?
在一個手機搭建的實體機房里,密密麻麻地排列著600多部手機。你可能想不到,平時在直播間購物時,屏幕上那些買家和商家的對話、買家的夸贊,有可能是由這些“網絡水軍”發出的。
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網安大隊大隊長 程效偉:這里面有4個架子,每個架子上大概有100多部手機。安排一個人(刷手)去操作30部手機,同時操作30個號,24小時工作。
這些“刷手”一人扮演多個買家角色,任務就是把提前預設的好評信息及話術頻繁地發入直播間。“刷手”的任務是什么呢?首先就是聚人氣。一個1200多人在線的直播間宣稱“7天瘦到S碼”,有意向減肥的群體可能很快會被標題和人氣吸引。殊不知,這個直播里間有200人左右是機器賬號,50人左右是“刷手”賬號。
“刷手”的另一個任務就是假扮成買家和賣家互動。他們混跡在直播間,每隔3分鐘左右就發出傾向性評論。大量的傾向性評論,夸大商品效果及銷售評價,以此干預消費者的購買意向,達到推廣銷售的目的。而在不同的直播間里,發送的內容也很講究。
在警方查獲的證據中,有一份《成長膠囊水軍話術》。102條評論話術就是一個“萬能模板”,在諸如此類“營養品”的直播帶貨人氣造假中都會被使用。
這樣的直播“服務”可謂精準拿捏了買家需求,那么,如此獨到的服務是如何收費的呢?一份“價格表”清晰記錄了“水軍”團伙的經營項目及標價:比如,“直播間掛榜”是指直播間掛人氣,0.5元每人每小時;“直播間彈幕”與“直播間跟播”,也就是指在直播間發評論和輔助主播直播、調動直播間氣氛,2.5元每人每小時;平臺漲粉每人0.4元。這些直播帶貨中的關鍵環節都被明碼標價,引流、互動、推廣、漲粉等滿滿都是套路。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網絡水軍”推銷的商品很多都是以次充好、夸大功效,有些商品甚至缺乏相關許可,涉及保健、養生等領域。
記者從警方查獲的“賬目統計表”中看到,這個團伙的經營活動在晚上七八點到凌晨兩三點最為活躍。其中,7月13日有500臺手機直播服務6小時,非法獲利1050元。短短10個月的時間,這個團伙非法牟利200余萬元。
近年來,“網絡水軍”的違法活動也呈現出了一些新的特點。以前,“網絡水軍”一般是一人操控一臺機器,在論壇、貼吧等發布評論;現在,“網絡水軍”可以一人控制多臺機器、操控大量賬號進行刷屏操作,效率更高、影響面更廣,而運作成本卻更低了。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十二處處長 趙陽:從目前來看,“刷量控評”的案件已經占“網絡水軍”總體案件的50%以上了。互聯網技術發展也導致“網絡水軍”的從業門檻越來越低,群控軟件普遍使用,深度偽造人工智能也在其中有所出現。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網絡水軍”無處不在。除了在直播帶貨中“刷人氣”,在購物網站“刷好評”的伎倆同樣害人不淺。在日常購物過程中,消費者考量商品是否值得購買,通常會瀏覽商品銷售后的用戶評價。而恰恰就是這指示商品優劣的風向標,成為不法分子非法牟利的工具。
今年5月,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電商網站水軍案”,短短一年的時間里,被告人組織“刷手”刷出虛假好評49萬余條。
昆明市公安局呈貢分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偵查中隊中隊長 唐啟凱:因為購物平臺有排名、有顯示的頁面、有各種權重的計算,商家每隔一段時間都有需求,吸引買家,通過他們來保持整個網店的流量。
根據電商平臺的算法規則,好評越多、下單量越大的商品曝光率和排名就會越靠前。“99%的好評率”“銷量達到10萬+”。當你因看到如此高的商品評價而心動時,很可能就已經陷入了“買買買”的圈套。事實上,“網絡水軍”為有需求的商家提供虛假的“交易量”“關注量”“瀏覽量”及“評價量”等引流服務,從中大肆牟利。商家的“轉、評、贊”等內容可能涉及造假。
來自云南文山的魏某,在一次性買斷某公司的一款刷單軟件后,成立了一家新的科技公司,招募全國各地人員充當“網絡水軍”,大肆斂財。
為了規避風險,魏某雇的“網絡水軍”都會按照購物平臺的要求進行完整的流程交易,但從不實際購買商品。一番操作之后,商家網店的好評量陡增,這樣的刷單操作對于“刷手”來講,每單能夠賺取1至3元的傭金,業績高的“刷手”每月收入超過5萬元。
證據顯示,僅用一年的時間,魏某利用刷單軟件組織“刷手”制造虛假交易信息49萬余單,共收取商家支付的傭金310萬余元。其中支付“刷手”的傭金120多萬元,除去員工工資等,魏某一年間從中獲利130多萬元。
揪出幕后推手,云南警方順藤摸瓜,去年至今深挖徹查出刷單窩點46個,打擊刷單軟件技術開發公司6家,抓獲犯罪嫌疑人180人。目前,已有31人被法院依法判刑。
梳理相關案件可以發現,“網絡水軍”的運作已經形成了模式化流程和產業鏈。廣告商、委托人、爆料人等“水軍業務需求者”在平臺下單后,由所謂的網絡公關公司接單并派發給專業“刷手”等“水軍業務實施者”。這些“水軍”按任務要求操作,牟取非法利益后,相關人員再按比例進行分成。
專家表示,雇傭“網絡水軍”從事編造虛假信息、誹謗攻擊、非法推廣等違法活動,危害互聯網生態,擾亂市場秩序。因此,無論是這些“網絡水軍”,還是雇傭“網絡水軍”的商家,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委員 朱巍:消費者知情權是消費者自由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的基礎。如果基于錯誤的知情,導致消費者被陷入誤區的購買行為是典型的欺詐行為。包括民法典、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刑法在內,都對刷單、刷信、刷好評、刷差評的行為進行了嚴格的法律規制。
日常生活中,消費者及當事人如果發現這些違法違規行為,可以依法向平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網信、網安等管理部門舉報。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委員 朱巍:怎么對這些違法違規的商家進行處理,絕對不是把商品下架就可以了,要對平臺內經營者,就是商家進行相關處罰,要納入到信用聯合懲戒機制里面。
今年以來,公安機關網安部門依托“凈網”系列專項行動,已偵辦“網絡水軍”相關案件800余起,清理網上違法有害信息500余萬條,關閉賬號140余萬個,解散群組1萬余個,關停涉案網站平臺1200余個,涉案金額總計80余億元。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十二處處長 趙陽:主要從打、防、管、控四個方面加強“網絡水軍”綜合打擊整治,用好刑事的法律武器全力打擊。會同市場、網信等監管部門從行政的角度加強綜合治理,壓實平臺責任,以平臺為主體限制“網絡水軍”的活動和影響。
“刷”出來的好評不是真“好評”;造假的銷售“業績”更不會長久。虛假營銷、誘導消費,不僅坑害了消費者,更砸了自己的招牌、壞了自己的口碑。打擊治理“網絡水軍”,不只是需要擠走“水分”,露出“誠意”,為消費者提供滿滿的“干貨”,更重要的是完善監管體系,構建長效機制,進一步強化平臺責任,完善信用評價體系,創造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讓“流量”為民所用,讓“好評”發自內心,才能破除“網絡水軍”這一亂象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