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網財經記者接到消費者劉先生投訴,稱其在某知名網紅主播直播間購買的天美健乃捷爾牛初乳凍干粉(固體飲料),帶貨話術暗示產品具有防“復陽”功效,或涉嫌違反《廣告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有沒有人‘兩道杠’(新冠陽性)了?有沒有人‘兩道杠’之后還擔心自己反復‘兩道杠’的?你就把牛初乳喝起來!”在劉先生提供的帶貨錄屏中,該知名網紅主播正介紹一款名為“天美健乃捷爾牛初乳凍干粉”的固體飲料,按照她的說法,家里有老人兒童,經常感冒不舒服,陽了以后還反反復復、有腸道問題不好嗯嗯(指“排泄困難”),以及特殊時期想要強壯力的人群,都適合服用該款產品。
不僅如此,該知名網紅主播直播間的助播在介紹該產品時,還多次提到自己“前一段時間在杭州‘喜陽陽’,四天就好了,也是因為吃了牛初乳”、“現在這個大環境,大家都在搶黃桃罐頭跟連花清瘟,吃這些就是為了增強抵御力,而牛初乳比它們還要厲害,吃一條牛初乳比30罐黃桃罐頭的抵御力還要強”等內容。
劉先生告訴記者,該知名網紅主播進行該場直播時,正處于疫情首輪爆發期。當時市場上一藥難求,而其正是利用民眾面對疫情的健康焦慮,構建該產品能“抗陽”、增強抵御力的消費認知,從而完成帶貨推銷。該知名網紅主播在直播中還反復強調,“牛初乳在線下早已斷貨,買不到了,自己直播間也僅有一萬單現貨”。
在主播一系列暗示該產品具有“抗陽”、恢復強壯力的鼓吹下,劉先生在直播間完成下單,但收貨后他卻發現,該款“天美健乃捷爾牛初乳凍干粉”產品類型為蛋白固體飲料(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或藥品,而作為普通食品的固體飲料,無論其配料中含有多少營養成份,均不可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或治療功能。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馮紫晨律師分析認為,《廣告法》第四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及《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均有“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的類似規定。“直播中所述‘四天就好了,因為吃了牛初乳’及‘牛初乳比它們還要厲害,吃一條牛初乳比30罐黃桃罐頭的抵御力還要強’,存在暗示其銷售產品有治療或緩解新冠病情的功能,涉嫌違反上述規定。同時,根據《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存在被認定為虛假廣告的可能性。”
馮紫晨提醒相關廣告從業人員,發布產品涉及疫情的,還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根據《關于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指出,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假借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名義,利用廣告對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致使多人上當受騙,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的規定,以虛假廣告罪定罪處罰。
公開資料顯示,該知名網紅主播原名張夢玥(藝名張沫凡),其社交平臺個人認證為“美沫艾莫爾創始人、CEO”,但天眼查信息顯示,張夢玥持股98.04%的美沫艾莫爾(北京)化妝品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被注銷。目前,美沫艾莫爾品牌官微還關聯美沫(北京)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美沫(北京)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兩家公司。
其中,美沫(北京)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記錄顯示,該公司2022年4月15日曾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20萬元行政處罰。
針對以上問題,中國網財經記者分別向美沫(北京)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及張沫凡帶貨產品“天美健乃捷爾牛初乳凍干粉(固體飲料)”所屬企業天美健生物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發送采訪函,截止發稿未獲回復。
目前,劉先生已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反映,對于事件進展,中國網財經記者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