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發布消費警示:“消”字號產品亂象多,切勿當藥用。
中消協指出,當前市場上“消”字號產品存在兩種亂象,一是“消”字號產品生產過程違法添加,二是廣告宣傳存在誤導。
具體來講,“消”字號產品生產過程違法添加。雖然國家規定“消”字號產品不允許添加激素、抗生素、抗過敏藥物等物質,但仍有許多企業為了凸顯產品“效果”鋌而走險,進行違法添加,無視消費者安全權。
“大頭娃娃”事件只是“消”字號產品亂象的冰山一角。中消協舉例稱,近年來,有關寶寶霜類產品違法添加激素問題屢有發生。如,2017年9月,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監督所對兩家母嬰用品店銷售的“云南七草滇紫草7效修復膏”等19個產品進行抽檢,結果顯示,其中5款產品含有違法添加激素成分氯倍他索丙酸酯,這5款產品的許可證號均為“消”字號。
“消”字號產品廣告宣傳存在誤導?!断竟芾磙k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消毒產品的標簽(含說明書)和宣傳內容必須真實,不得出現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效果”。但仍有一些經營者,為了推廣和銷售其產品而使用“治療”“藥膏”“醫院同款”等字樣,且這些“消”字號產品的名稱大都為“某某霜”“某某膏”,很容易讓消費者誤認為是“藥品”來選購和使用。
“大頭娃娃”事件的涉事企業不僅在其官方微信公號上多次宣傳該款嬰兒霜可“祛紅止癢、修護受損皮膚”,還在廣告宣傳中使用“0添加”“可用于日常護理”等字樣,令人誤以為是藥品或者是化妝品。這不僅違反了國家對“消”字號產品不得宣傳具有疾病治療效果的規定,還涉嫌虛假宣傳。
近期中消協對某電商平臺銷售的針對嬰兒濕疹的產品進行調查發現,該網站大量充斥著宣稱具有治療效果和引人誤解宣傳的嬰兒“濕疹膏”,經實際購樣后查驗,均為僅有消毒作用的“消”字號產品。
對此,中消協敦促“消”字號產品的經營者要嚴格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毒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與規章規定,依法經營、誠信經營。
中消協也建議廣大消費者在為寶寶購買此類產品時,要明確區分不同許可證號產品,謹慎對待經營者廣告宣傳并理性使用激素類藥物。
據了解,“消”字號,是指經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核批準的衛生許可證號,格式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衛消證字(發證年份)第XXXX號?!跋弊痔柈a品不具備任何治療效果,主要作用是殺菌,屬于衛生消毒產品,包括消毒劑類、消毒器械類、衛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等?!跋弊痔柈a品的審批相對容易,檢測指標主要是殺菌作用,企業無須標出產品所有成分。本次事件涉及的“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就是“消”字號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