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有關法律法規,以下八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已符合結案條件,現予以公告。
一、湖濱中盛匯通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2021年2月5日原三門峽市公安局湖濱分局立案偵查,經司法機關審查無可追繳的涉案資產,現予以結案。
二、三門峽市顧吾通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2014年7月5日原三門峽市公安局東城分局立案偵查,2015年12月10日法院審結,相關資產由法院進行追繳處置,現予以結案。
三、三門峽鑫瑞機械制造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2014年3月27日原三門峽市公安局東城分局立案偵查,2015年9月25日法院審結,相關資產由法院進行追繳處置,現予以結案。
四、三門峽融通實業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2015年2月3日原三門峽市公安局崤山分局立案偵查,2017年3月23日法院審結,相關資產由法院進行追繳處置,現予以結案。
五、河南福臨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2015年8月5日三門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立案偵查,2016年8月8日法院審結,經司法機關審查無可追繳的涉案資產,現予以結案。
六、三門峽厚德商貿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2015年4月9日三門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立案偵查,2014年11月10日法院審結,經司法機關審查無可追繳的涉案資產,現予以結案。
七、沃伯利實業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2014年10月26日三門峽市公安局湖濱分局(原崤山分局)立案偵辦,相關資產由法院進行追繳處置,現予以結案。
八、嘉信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2017年1月3日原三門峽市公安局崤山分局立案偵查,經司法機關審查無可追繳的涉案資產,現予以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