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馮翔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馮翔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5月至2021年12月,被告人馮翔通過實際控制的上海中延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延集團”)及關聯公司,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違反私募基金管理法律法規等規定,以還本付息及支付高額利息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募集資金人民幣33.01億余元(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所得資金用于借新還舊等,造成被害人損失9.58億余元。
2021年1月至6月,被告人馮翔經與他人共謀設立北京藝鼎尚來文化有限公司并運營“尚來拍賣”微信公眾號平臺,將收購的字畫加價后,以委托拍賣的方式組織平臺會員“搶拍”,馮翔指使中延集團非法集資團隊負責招攬注冊會員,承諾搶拍物品可溢價交由平臺進行轉拍,投資人可從溢價中獲得收益,且在涉案字畫不易轉拍時,由平臺負責回購或以多幅低價字畫置換。
其后,馮翔等人通過團隊成員大量參與交易等方式,營造交易頻繁、本金安全、收益穩定的假象,誘使社會不特定公眾在該平臺注冊、交易,非法募集注冊會員資金3.31億余元,以手續費、傭金名義非法獲利1.49億余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馮翔作為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巨大;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究刑事責任。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辯護人針對被告人的行為性質、犯罪數額、量刑情節的認定等問題發表了相應意見。
被告人家屬、被害人等共計70余人在庭審現場和視頻法庭旁聽了庭審。合議庭將在評議后依法對本案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