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直播帶貨興起,近來又恰逢“雙十一”,很多人習慣在直播間搶購限量折扣的大牌服飾、鞋包。但你可能沒有想到,直播間銷售的這些大牌,也可能是假的。近日多地警方聯手破獲兩起制假售假案,控制數十名犯罪嫌疑人,扣押各類假冒名牌鞋22萬余雙、名牌服裝1.2萬余件,案值超3億元。
近日,江蘇、福建等地公安機關先后破獲兩起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件,在這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曾通過社交平臺、網絡直播帶貨等形式銷售。
假冒名牌衣服鞋包銷往20多個省份
今年9月6日,鹽城建湖警方接到一名女士報案,她從一個社交平臺賬號買了一件品牌男士上衣,衣服到手后發現像是假貨。
經過一系列的調查取證,今年10月21日,鹽城建湖警方抽調警力60余人,會同廣東、浙江等地公安機關同時收網,目前已抓獲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搗毀制假售假窩點6個,現場扣押各種假冒名牌服裝1.2萬余件,案值1.6億余元。
警方查明,這個制假團伙的銷售網絡涉及20余個省(市),案值1.6億余元,嚴重侵害了品牌權利人的權益,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
同樣是在10月21日,福建寧德、周寧兩級公安機關會同廣州、莆田兩地公安機關對“6·23”網絡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開展統一收網行動,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62名,扣押假冒品牌成品、半成品鞋子22萬余雙、涉案現金76萬余元,凍結非法資金500余萬元。
經查,這個制售假團伙銷售范圍涉及全國20個省市,案值1.5億余元。目前,相關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直播和朋友圈成主要銷售渠道
“2020新款同步銷售,全套正品原盒包裝、原鞋生產工藝并嵌入NFC防偽芯片,銷售價格卻不到正品10%。”在朋友圈看到這樣的“品牌商品”,你會不心動嗎?
今年6月,福建省寧德市周寧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在網絡上發現一個銷售名鞋的社交平臺賬號。民警研判發現,犯罪嫌疑人蘇某伙同他人在莆田通過該賬號銷售多種假冒品牌鞋子。其銷售的部分鞋子甚至為品牌廠商已推出尚未上市銷售的產品。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他們進一步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郭某伙同他人在莆田設立2個工作室對外批發假冒知名品牌鞋子,生產窩點設在廣東。
“不法分子緊跟網絡潮流,除通過社交平臺售假外,還建立工作室,招聘年輕漂亮女性開展網絡直播帶貨業務”。
在江蘇鹽城破獲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過線上和線下多個渠道進行銷售。
辦案民警稱,犯罪嫌疑人李某有一網店,上架的衣服均無牌,當有顧客買衣服時,李某會推薦客人添加他的社交平臺賬號購買衣服,該賬號大量發布名牌衣服圖片,出售的衣服均為假冒品牌。
李某只是這起案件的數名下線之一。主要犯罪嫌疑人黃某有自己的服飾設計公司,假冒品牌服裝生產后,黃某安排人將貨運至服裝城檔口及通過社交平臺和網絡直播等方式對外銷售。
揭秘1
買正品服裝給裁縫“打版”
在案件偵辦過程中,民警發現,嫌疑人銷售的鞋子大都是2020年新款,部分鞋子甚至是品牌廠商已推出尚未上市銷售的產品。
辦案民警介紹,不法分子購買真品后,就聘請專業人員,層層拆解,利用電腦開版制模,生產高仿假鞋。產品分好、中、差三個等級對外公開銷售,并號稱好的品質足以左右腳單邊方式替換專賣店正品。
鹽城案件也同樣如此,黃某購買正品服裝回來給裁縫“打版”,然后到市場上買相應的面料、輔料、商標用于制作假冒的成衣樣品,樣品制作成功后,根據訂貨量,再采購相應的面料、商標、吊牌、五金、紐扣等,讓工人去大量生產制作各種假冒品牌服裝。
揭秘2
真假摻賣?作案手段隱蔽
寧德破獲的案件中,不法分子為降低被查處風險,通過互聯網絡將制售假鞋犯罪鏈條的生產、倉儲、批發、零售環節分置不同區域,形成跨地區的制售假鞋犯罪網絡。同時,通過虛構快遞發貨地址,使假鞋來源更具迷惑性,從地址上提升假鞋真實度。
“嫌疑人有時候真假摻賣,就是有些打商標有些不打商標,給取證增加了難度。”辦案民警說。
鹽城偵破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有時貼牌售賣,專案民警告訴記者,他們貼牌的手段主要分為兩種:一是在假冒的商標表面貼上自己注冊的商標,顧客收貨后只要將外層的商標撕掉即可;二是在假冒的名牌商標后加貼一個字母,顧客收貨后只需將多余的字母撕掉。
■?追訪
公安部專項行動已破獲侵權假冒案件1.1萬余起
記者11月9日從公安部獲悉,在“昆侖2020”專項行動中,全國公安機關聚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突出事關群眾健康和安全的重點領域,已破獲各類侵權假冒刑事案件1.1萬余起,涉及食品藥品、服裝箱包、汽車配件、家用電器、兒童用品、建筑材料、機械設備等多個領域,摧毀了一大批制假售假犯罪團伙。同時,先后會同有關部門針對實體市場開展執法行動3.1萬余次,組織開展銷毀侵權假冒商品活動140余次,有力維護了良好市場秩序。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作為打擊侵權假冒犯罪的重要刑事司法力量,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始終保持對各類侵權假冒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加強與相關部門協作配合,堅決鏟除此類犯罪土壤,為消費者和企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典型案例
●遼寧省公安機關破獲“5·12”制售假冒品牌箱包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打掉制假窩點7個,查扣假冒品牌箱包1.6萬余件,案值1.2億余元。經查,不法分子生產假冒品牌箱包后,通過實體店、社交平臺、“直播帶貨”等方式對外銷售。
●江蘇省公安機關破獲“8·27”制售假冒品牌手機屏幕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5名,查獲假冒品牌手機屏幕成品、半成品14.9萬余件,案值1億余元。經查,不法分子通過購進廉價手機,將屏幕拆卸、檢測、改裝、翻新,粘貼高檔品牌手機的商標后通過電商平臺對外銷售。
●江西省公安機關破獲“6·11”制售假冒品牌箱包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5名,搗毀制假窩點30個,查獲大量假冒品牌箱包,案值近10億元。經查,不法分子通過自建網站、電商平臺、設立實體店鋪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推廣銷售。
●廣東省公安機關破獲“颶風183號”制售假冒品牌手表案。抓獲犯罪嫌疑人98名,打掉制假售假窩點15個,查獲假冒6個品牌14種型號的手表成品1萬余塊,以及大量假冒品牌手機配件,案值6億余元。經查,不法分子主要通過社交平臺發展客戶、推廣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