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辛巴燕窩售假事件,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介入調查,12月23日,該局通報了此事的調查處理情況。
今年11月27日,辛選創始人辛巴(原名:辛有志)發布聲明,稱“茗摯”品牌燕窩產品在辛選直播間推廣銷售時,確實存在夸大宣傳,辛選直播間將召回全部售出產品,并退一賠三,共退賠近6200萬元。同時,辛巴公司表示,此事件中,辛選團隊在選品、質檢方面因為對燕窩行業相關專業知識儲備不夠,未能甄別出品牌方提供的產品信息存在夸大宣傳的內容,存在疏漏。辛選宣布將進行一系列的供應鏈整改升級,并啟動消費者權益保障計劃。
針對于此,廣州市場監管部門第一時間介入,依法依規對相關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并于今日通報了處理情況。
根據通報,直播間開辦者、辛巴旗下的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翊公司”)和銷售方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昱公司”)分別擬被罰款90萬和200萬元。
通報稱,經查,和翊公司作為涉事直播間的開辦者,受商品品牌方融昱公司委托,于2020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主播“時大漂亮”通過快手直播平臺推廣商品“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在直播帶貨過程中,主播僅憑融昱公司提供的“賣點卡”等內容,加上對商品的個人理解,即對商品進行直播推廣,強調商品的燕窩含量足、功效好,未提及商品的真實屬性為風味飲料,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擬對和翊公司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90萬元的行政處罰。
通報表示,下一步,市場監管局將堅持依法行政,嚴厲打擊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市場監管局也將會同有關部門規范網絡直播營銷活動,引導行業自律,促進網絡直播營銷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以下為通報全文:
01、關于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調查處理情況
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翊公司”)作為涉事直播間的開辦者,受商品品牌方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昱公司”)委托,于2020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主播“時大漂亮”通過快手直播平臺推廣商品“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在直播帶貨過程中,主播僅憑融昱公司提供的“賣點卡”等內容,加上對商品的個人理解,即對商品進行直播推廣,強調商品的燕窩含量足、功效好,未提及商品的真實屬性為風味飲料,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90萬元的行政處罰。
02、關于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的調查處理情況
經調查,和翊公司直播期間投放的商品購買鏈接,是融昱公司在天貓平臺開設的“茗摯旗艦店”,消費者點擊上述鏈接可直接進入該網店購買涉案商品,收款和發貨等行為均由融昱公司實施。據此,市場監管部門認定涉案商品的銷售主體是融昱公司。
融昱公司為和翊公司直播活動提供的“賣點卡”,以及在天貓“茗摯旗艦店”網店發布的內容,均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經涉案商品產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抽檢,融昱公司銷售的“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的13個項目,符合GB 2760-2014、Q/DZXY 0010S-2020、GB 14880-2012要求,但該商品標簽存在瑕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200萬元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我局將堅持依法行政,嚴厲打擊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我局也將會同有關部門規范網絡直播營銷活動,引導行業自律,促進網絡直播營銷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