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網訊 市場監管總局26日發布《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按照計劃,2020年,市場監管總局擬起草法律、行政法規送審稿7部,擬制修訂部門規章48部,共55項,并繼續配合做好專利法修改審議、計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等立法項目的制修訂工作。
市監沙龍(ID:shijianshalong)發現,在今年的總局擬起草送審稿的7部法律、行政法規中,有配合去年12月起實施的新《藥品管理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也有事關基層市場監管干部的市場監督管理所條例。在擬制修訂的48部部門規章中,有備受關注的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和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也有事關居民“舌尖安全”的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等,其中5部食品立法項目計劃將于上半年送審。
按照《計劃》,2020年,總局擬起草法律、行政法規送審稿7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商事登記條例、市場監督管理所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本次計劃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是去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的配套條例。2019年8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實施。作為藥品領域基本法律,該法律涉及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等方面。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的實施,標志著我國藥品、疫苗監管進入最嚴時代。
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明確對無證生產經營、生產銷售假藥等違法行為,罰款數額由貨值金額的2倍至5倍提高到15倍至30倍,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以十萬元計,最低罰款150萬元。也就是說,罰款力度至少翻了兩倍。在大幅提升處罰額度的同時,該法還明確“處罰到人”,對嚴重違法的責任人甚至終身禁業。
每所人員或不少于5名
市場監管所條例將明確人員編制配備
列入本次計劃的還有備受廣大基層市場監管干部關注的市場監督管理所條例。
隨著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市場監管體制機制發生了新的變化,市場監管所在機構設置、職責任務、人員配備等方面的問題凸顯,迫切需要從國家層面出臺法規性文件,理順市場監管基層體制機制。
為加強市場監管所規范化、法治化建設,保障市場監管所依法履行職責,夯實市場監管基層基礎,針對改革后市場監管所面臨的人員編制短缺、基層建設不規范等突出問題,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市場監督管理所條例(征求意見稿)》,并于2019年7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市監沙龍了解到,按照該征求意見稿,將考慮行政執法需要,強調市場監管所使用行政編制。在人員配置上,按轄區常住人口數萬分之三的標準配備,根據各地不同的經濟發展情況,也可按照市場主體一定比例配備人員,明確了市場監管所的最低編制數,確保監管執法力量充足。同時,意見稿還明確了獎懲制度,規范基層監管執法人員執法行為,依法依規履職盡責。
按照計劃,2020年,總局擬制修訂部門規章48部:包括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若干規定、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機動車環境保護召回管理規定、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辦法、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計量校準管理辦法、國家標準管理辦法、企業標準管理辦法、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藥品注冊管理辦法、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等。
隨著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為更好地履行對網絡交易的監督管理職責,市場監管總局在對《網絡交易管理辦法》修訂的基礎上,起草了《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并于2019年4月30日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此次修訂是在原有《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的基礎上進行,根據《電子商務法》相關規定,結合網絡交易監管執法實際,以促進發展、規范秩序、保障各方權益為原則,重點對網絡交易七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修改、補充、完善。其中,在網絡交易中“備受詬病”的的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刪除用戶不利評價等刷單炒信行為將被明文禁止。
征求意見稿提出,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明碼標價,不得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刪除用戶不利評價,不得違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不得限制交易、收取不合理費用等。
征求意見稿進一步加強了對網店的監管。除依法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以外,所有網絡交易經營者均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允許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網店經營者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
本次計劃發布的擬制修訂部門規章中,第一類項目中有五個涉及食品類,包括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辦法、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
按照《計劃》要求,部門規章第一類項目務必于2020年6月30日前將送審稿及有關材料送法制審查,為審查、審議等工作留出合理時間,力爭年底前完成。部門規章第二類項目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要確保高質高效推進,按期送審。
本次總局公布的55項立法計劃中,您最關注哪方面的立法?歡迎您到評論區留言,關于計劃的最新進展,市監沙龍也將第一時間跟進報道。
【責編:瑾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