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網訊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的兩則行政裁定書顯示,江西尊創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泰利能源有限公司因涉嫌傳銷,均被慈利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凍結銀行存款9000萬元,二公司被法院裁定凍結銀行存款共計1.8億元,凍結期限均為一年。
截圖來自:中國裁判文書網
據行政裁定書顯示,湖南省慈利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江西尊創新能源有限公司傳銷一案中,為防止其轉移或藏匿違法資金,于2020年7月29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江西尊創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金融機構使用的相關銀行賬戶上的資金予以凍結。
經審查,法院認為慈利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八)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七十六條第一、四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裁定凍結江西尊創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工商銀行江西上饒德興支行賬號上的銀行存款9000萬元,凍結期限為一年。
另一則裁定書顯示,慈利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深圳泰利能源有限公司傳銷一案中,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或藏匿違法資金,于2020年7月29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被深圳泰利能源有限公司在金融機構使用的相關銀行賬戶上的資金予以凍結。法院最終裁定,凍結深圳泰利能源有限公司在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寶安中心區支行上的銀行存款9000萬元,凍結期限為一年。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江西尊創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日,法定代表人為周某,經營范圍主要為生物能源產品、新能源產品的研發及技術開發和技術服務等。該公司由深圳泰利能源有限公司持股71.2504%。深圳泰利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12日,法定代表人同為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