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曝光網絡消費十大典型案例
11月5日,“雙11”網絡集中促銷活動來臨之際,省市場監管局選取與消費者網絡消費密切相關的十大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一方面警示網絡市場主體守信合法合規經營,另一方面提醒廣大消費者理性消費,謹慎購物。
轉發違法廣告南昌一市民被罰5萬元
南昌市梁某以“梁凱雯~生殖健康咨詢師”的名義在微信群“清花蕊~首屆生殖健康咨詢師培訓班”發布“清花蕊”培訓服務廣告:“我們的生殖健康事業得到中央領導的認可!國家安全局袁局授予《心之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為全國唯一一家未成年性早教培訓機構,負責在全國對接門診……”以上廣告內容系梁某在朋友圈看到后未經核實免費轉發。梁某通過分享廣告內容并提供咨詢服務每次收取20至200元不等的服務費用。“清花蕊”是昆山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廣州某純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女用私護產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主動配合調查,且于執法機關立案調查前退出微信群,主動停止違法行為,其間未獲任何收益,并因重大疾病導致生活困難,根據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南昌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予以普法教育,并依法處以罰款5萬元。
組織刷手違法刷單贛州一公司被罰30萬元
贛州市某家具有限公司通過組織刷手發布刷單任務,采用刷手假拍、關閉訂單的方式進行刷單,通過銀行卡將訂單金額和傭金轉賬返還給刷手。經查實,2021年3月2日至4月10日期間,當事人組織虛假交易的訂單累計392條、訂單金額累計607110.92元、傭金返還累計3960元,上述全部交易訂單均未發貨,為虛假訂單。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贛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30萬元。
涉嫌虛假宣傳婺源一超市被罰5萬元
婺源縣某超市通過其開設于某電商平臺的“關東1號店”店鋪銷售銀魚肉絲,標稱為“銀魚肉絲江西特產魚鮮肉美野生魚干旅游零食網紅小吃”,在該產品詳情面標注“活動價20元,僅此一天、加車、買5發7,活動時間為2021年1月6-8日。”經查,該產品原料為江西某食品有限公司的養殖魚和水庫魚,并非野生魚,且自2020年11月在線上店鋪上架以來,售價均為20元/包。同時,該超市通過“爆單王”平臺發布刷單任務,采用發空包或小包試吃裝的方式進行刷單,刷手收到貨且給予好評后,當事人給付平臺傭金,共形成虛假交易及虛假評價100余條。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之規定。婺源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5萬元。
亂用“免責聲明”樂平一公司被罰7000元
樂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其自營網站中發布的“免責聲明”中含有“任何透過本網站的網頁鏈接及得到之資訊、產品及服務均系用戶自行發布,本網站對其合法性概不負責,亦不承擔任何責任”等內容。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合同違法行為監督管理辦法》,樂平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內容并消除影響,當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改正,樂平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規內容,并處以罰款7000元。
涉嫌網絡傳銷廣州一公司被罰138萬余元
廣州某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其開設的“即拼商城”微信公眾號和“即拼”手機APP,以注冊制在上饒發展會員和下線。要求參與人員購買其指定的商品即可獲得管理員資格,并要求管理員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的方式,推銷指定商品,形成金字塔結構的上下線關系。當事人根據管理員發展的直接會員和間接會員數量以及發展的會員購買其他商品的金額,計算和給付報酬。
當事人的行為屬于《禁止傳銷條例》規定的傳銷行為。上饒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88.4505萬元,并處以罰款50萬元,罰沒款合計138.4505萬元。
未履行審查義務豐城一快餐配送站被罰4萬元
豐城某快餐配送站負責某外賣平臺豐城站外賣配送經營工作,當事人未要求部分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未登記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信息,且未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簽訂食品安全協議。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之規定。豐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4萬元。
銷售不合格“烤鮮牛肉”鷹潭一食品公司被罰7.5萬元
2021年9月,根據省市場監管局食品抽檢結果,鷹潭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烤鮮牛肉”菌落總數不合格,當事人共生產并通過網絡銷售200包,違法所得718元。另查明,當事人分別于2020年8月、2021年1月因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被鷹潭市市場監管局給予行政處罰。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之規定。鷹潭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召回相關產品、停產停業三個月,并沒收違法所得718元,處以罰款7.5萬元,罰沒款合計7.5718萬元。
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新余一貿易公司被罰12萬元
新余市某貿易有限公司在未經“Disney/迪士尼”商標注冊人授權許可的情況下,擅自購買標注有“Disney/迪士尼”商標的吊牌、輔料及合格證,并委托浙江等地的服裝生產商加工迪士尼兒童服裝。當事人通過開設于某平臺線上商城上的店鋪銷售侵權童裝,違法所得43108.19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之規定。新余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沒收侵權童裝6件、吊繩20根、吊牌20張,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12萬元。
銷售冒用3C認證燈具瑞昌一當事人被罰2.8萬元
瑞昌市朱某在網上注冊“梵光燈飾網店”從事燈具銷售經營。當事人網店掛有43款燈具,其中40款產品標注有3C證書號碼。經查,該號碼系中山市某燈飾有限公司所有,已失效。證書失效后,中山市某燈飾有限公司未再向當事人批發銷售任何燈具。之后,當事人按照中山市某燈飾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款銷量最好的燈具進行自行購買配件組裝,并以中山某燈飾有限公司產品名義在網店銷售,該款燈具屬于必須進行3C認證產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之規定。鑒于當事人未建立進貨記錄,違法所得無法計算,瑞昌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2.8萬元。
非法銷售野生動物永修一電商公司被罰2700元
永修縣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通過其網店在線銷售藍胸鶉(桂花雀)。藍胸鶉(桂花雀)是被收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中規定的“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中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之規定。永修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2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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