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起草了《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非營養素補充劑(2020年版)(征求意見稿)》,包括《保健食品功能評價方法(2020年版)(征求意見稿)》以及配套的《保健食品功能聲稱釋義(2020年版)(征求意見稿)》《保健食品功能評價指導原則(2020年版)(征求意見稿)》《保健食品人群食用試驗倫理審查工作指導原則(2020年版)(征求意見稿)》。
將原有的27大類保健功能調整為24大類,取消了原有的“促進泌乳”“改善生長發育”和“改善皮膚油份”這三大類保健功能。同時,鑒于原衛生部已不再受理審批抑制腫瘤、輔助抑制腫瘤、抗突變、延緩衰老保健功能,也未納入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日前發布的《反饋》正是總局對這幾個征求意見稿的回應。
當前,保健食品面臨這兩個有些相互間離的局面。
一方面,作為法定的特殊食品,保健食品不能違背經過注冊的功能聲稱;
另一方面,在市場上,各種特性和標準聲稱的營養健康食品不斷涌現,保健食品正在加深與普通食品身份的營養健康食品融合。
隨著消費者健康素養的提升,保健食品功能聲稱的背書力度在逐漸減弱,由此帶來的是保健食品在市場上違法宣傳的亂象和在監管中出手茫然的尷尬。可見,加快推進保健食品功能聲稱科學化進程,已是大勢所趨。
保健食品功能聲稱的科學化內涵是什么?
一是要描述精準,最大限度地壓縮“無端聯想”的空間,比如把“增強免疫力”改為“有助于增強免疫力功能”,這樣的描述避免了夸大宣傳,同時配合了功能釋義,也避免了免疫力“什么都裝”的“籮筐效應”。
二是要適應市場,最大程度地激發保健食品在市場上的活力,比如征求意見稿中提及的取消和沒有納入目錄的保健功能,原因就是它們已經失去了市場流通的價值。
應該看到,《反饋》并沒有具體說明采納意見和修改結果,但是卻提供了三個有價值的信息。
第一,文件表示關于《目錄》收到反饋意見44條,采納6條,關于《保健食品功能評價方法(2020年版)(征求意見稿)》收到反饋意見116條,采納17條,部分采納3條;附件2《保健功能釋義(2020年版)(征求意見稿)》收到反饋意見76條,采納13條;附件3《保健食品功能評價指導原則(2020年版)(征求意見稿)》收到反饋意見26條,采納2條;附件4《保健食品人群試食試驗倫理審查工作指導原則(2020年版)(征求意見稿)》收到反饋意見9條,采納4條。這個數字和現有的保健食品熟練以及產業規模相比,顯然是極端偏少的。
第二,《反饋》中留下了總局相關工作人員的聯系方式。
第三,沒有發布《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及相關配套文件的最終確定版版本,這些信息說明,監管與行業溝通的大門沒有關閉,保健食品功能聲稱優化升級的工作沒有停止。
作為從事保健食品生產銷售的企業,應當做到兩點:
一是嚴格遵守現行法規,以自律的心態和規范的行為維護行業的地位和尊嚴;
二是積極地通過各種方式和渠道與監管者溝通,反應訴求,讓監管部門感受到企業真誠的責任心。
之前《營養素補充劑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征求意見稿)(2019年版)》和《允許營養素補充劑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征求意見稿)(2019年版)》已于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31日,通過總局官網向社會公開廣泛征求意見。在征集期間共收到意見建議27條,逐條進行認真研究和論證后,采納了部分意見建議。一旦這些文件最終出臺,將會帶來保健食品功能聲稱的新變化,也會促進保健食品市場氣象,最終推動行業的健康發展。
《健康中國行動2021年工作要點》提出,持續推進營養健康標準體系建設,制訂食品安全基礎上的食品營養相關標準。監管部門和企業同心協力把推進保健食品功能聲稱科學化進程這件事做好了,健康中國必定會多上一抹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