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后,業內爭議不斷,許多從業人士均表示有些“迷茫”。一方面,“將含量不超過0.1%的原料成分標注為微量成分”“化妝品小樣也要標明全部成分”等規定實施起來有難度;另一方面,過分追求“成分標簽”的產品,可能也會隨著辦法的出臺而減少。
“微量成分”標注引行業爭議
面對更換產品外包裝的問題,化妝品企業普遍有些“不知所措”。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辦法中明確規定,化妝品配方中存在含量不超過0.1%(質量比w/w)的成分的,所有不超過0.1%(w/w)的成分應當以“其他微量成分”另行標注,可以不按照成分含量的降序列出。
“‘微量成分’的標注在行業內引起了較大爭議,因為有太多原料含量都不夠0.1%,如蝦青素、多肽類、纖連蛋白等。” 廣州尊伊化妝品有限公司總工程師陳來成告訴中國商報記者,這項規定看起來有些“外行”,企業執行起來有難度。
該項規定的初衷是為了防止化妝品的虛假營銷。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工作人員告訴中國商報記者,一些化妝品在進行營銷時,會宣稱其含有某種功效性原料,但不標明這種原料的含量。很多消費者沖著該種原料去購買產品,如果該種原料在化妝品中的實際含量非常低,就構成了虛假營銷,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目前,“標注‘微量成分’是否會影響消費者選擇”是化妝品企業最關心的問題。“確實有很多消費者會比較看重化妝品中的某種成分,如玻尿酸。”一位擁有超過10萬粉絲的美妝博主告訴中國商報記者,他在直播間賣貨時,也會把成分作為化妝品的宣傳賣點。如果外包裝上標注的是“微量成分”,消費者就可能質疑產品的功效。一位來自化妝品代加工工廠的研發部工作人員張冉(化名)告訴中國商報記者,若按照辦法執行,目前市面上的化妝品幾乎均要更換外包裝。
對企業來說,落實辦法的要求會遇到哪些困難呢?資深美妝品牌管理專家,天勤品牌咨詢CEO羅文琴對記者表示,較之前相比,企業的操作流程變得更復雜了。產品在開發初期就要把成分排好序,“微量成分”需要在標簽上有引導語,0.1%以下的都要列明。產品經理和業務人員也要特別專業,開發初期,企業針對產品打樣的要求必須溝通清楚,否則后續提供全部成分后又要修改的話會浪費時間,造成反復調整、成本上升等問題。
小樣和進口化妝品均要標明成分含量
“實際上標簽管理法就是將此前出臺的法規在包裝上落地執行。”陳來成說:“但是細化內容太多了,小包裝產品執行起來就會比較麻煩。”
辦法規定,凈含量不大于15g或者15mL的小規格包裝產品,要標注產品中文名稱、成分、凈含量和使用期限等;有包裝盒的產品,還應當同時在直接接觸內容物的包裝容器上標注產品中文名稱和使用期限。
“一款小樣產品可能還沒有一根手指大,要標上全部成分和使用期限,對企業來說多少有些困難。”張冉告訴中國商報記者,像次拋型和體驗裝類型的產品,要標明上述信息就更難了。
感到困難的還有進口化妝品企業。上海寶時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進口化妝品的外包裝都是英文,廠家一般只會貼上中文名稱。翻譯并標注上全部成分,工作量不小。另外,進口化妝品有些配方也是保密的,幾乎不可能把全部成分都標明。
另外,辦法規定,免費試用、贈予、兌換的化妝品也要有明確標識。記者在淘寶平臺搜索“化妝品贈品、小樣”關鍵詞發現,有上千家店鋪從事小樣、贈品的買賣,其中多數是進口化妝品且未標注明顯的使用期限。這些產品的標簽信息如何標注?辦法出臺后還能否像此前一樣正常銷售?其中一家店鋪的客服人員告訴記者,現在產品還在正常銷售,尚未收到需要更換新包裝的信息。
迎合“成分黨”的產品怎么辦
近年來,不少消費者在購買化妝品時,會很關注產品成分,因此這部分消費者被稱為“成分黨”。根據網絡零售市場研究機構維恩咨詢數據,45%的消費者對化妝品專業成分有了解,17.2%的產品會明確標注專業成分。
但是,標注成分含量的化妝品并不多。記者在位于北京市朝陽區的一家美妝集合店內翻看了10余種產品的外包裝,發現這些產品均未標注成分具體含量,其中包括將玻尿酸等成分作為宣傳賣點的化妝品。
用成分為化妝品命名本來是業內一大趨勢,如“視黃醇眼部精華霜”“肌肽隔離妝前乳”等。辦法規定,產品通用名使用具體原料名稱,或者表明原料類別的詞匯的,應當與產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該原料在產品中產生的功效作用應當與產品所宣稱的相符。辦法實施后,以成分命名的產品或將降溫。
新規出臺后,業內競爭或將愈演愈烈。羅文琴表示,這次辦法的出臺,是化妝品史上一個很重要的事件,長期來講是利好整個行業的,會把一些不重視研發的小規模企業從這個行業里淘汰出去,同時給一些優質企業創造機會。另外,在目前化妝品行業社交電商興起的環境下,辦法給直播電商帶來的限制會比較明顯。辦法規定,產品必須有檢測報告,那么檢測費用也會導致開發產品的成本增大,這是必然的,也可能會導致一些化妝品漲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