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我國食品安全事件可謂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繼蜜雪冰城、奈雪的茶之后,知名商超大潤發也被曝出食品安全等問題。8月16日,一則名為“大潤發超市發臭隔夜肉洗了繼續賣”的新聞引發了全民關注,不久之后便登上了各大平臺的熱搜。
據悉,在大潤發超市濟南省博店,該店每天備貨時會這樣處理前一日未賣完的“隔夜肉”:不新鮮、味不大的放到9.9元特價區售賣;臭味明顯的用自來水沖洗后再上柜臺售賣;變質無法處理的,會絞成肉餡或者灌成香腸繼續售賣。
同日,針對媒體的報道大潤發在其官方微博作出回應,稱相關肉品已全部封存下架,涉事員工停職接受調查。該事件發生后,大潤發母公司高鑫零售的股價瞬間高臺跳水,已經暴跌65%。
近年來,在世界范圍內不斷出現了食品的安全事件,如英國“瘋牛病”和“口蹄疫”事件、比利時“二噁英”事件,國內的蘇丹紅、吊白塊、毒米、毒油、孔雀石綠、瘦肉精、大頭娃娃、三聚氰胺等事件,使得我國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形勢十分嚴峻。日益加劇的環境污染和頻繁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給人類生命和健康帶來了巨大的威脅,并已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問題。
“保障人民吃得飽、吃得好,保障食品安全、健康、營養,提高人的生命質量,是我國基本的民生問題。”相關人士表示道:“誠信缺失,監管不到位,是食品安全的主要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還是中國食品產業發展水平的落后。”
此外,食品安全事件層出不窮,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商人為了降低成本或提高產、銷量而不遵守法律規范,以獲取最大的經濟利益;
二是食品安全監管不到位,不能對商人產生足夠的約束;
三是信息的不透明導致消費者無法用鈔票投票(消費選擇),不能從消費上鼓勵守法者、制約不法商人。
從經濟學角度看,以上幾個方面的原因,其核心要素只有一個——利益。商人違法是為了逐利,食品安全監管的本質是為了增加商人的違法成本,而消費者的消費選擇直接影響商人的獲利大小。由此可見,食品安全問題本質上是個經濟學問題。如果需要解決該問題,僅憑商人的良心道德自我約束,顯然達不到目的;單靠執法者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由于部門扯皮、行政不作為、監督力量薄弱等諸多原因,能取得成效也有限;單靠消費者的消費選擇,由于信息不對稱,消費者無法分辨守法商人和不法商人,也起不到良好的效果。
因此,所要采取的措施應從執法者入手:
一、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及時充分的信息公開披露。信息的公開披露要具體到每一位食品生產經營者,讓消費者獲取足夠的信息。作用有二:一是消費者可根據披露的信息用鈔票投票,主動選擇食品安全水平較高的商家或產品,淘汰不良商家;二是信息的公開披露要求讓執法者的工作透明化,消費者可根據信息的公開披露程度反過來監督執法者,督促執法者盡到監管職責。
二、加大執法力度,直接增加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違法成本。
三、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評價體系。通過加強執法和信息公開,建立完善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評價體系,對信用較高的商家予以物質和精神表揚,對信用低者予以曝光和查處,逐步培養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誠信的自覺性,引導其主動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以上措施,是從經濟學角度抓住食品安全問題的三個關鍵點,綜合實施而達到食品安全監管的效益最大化。其中,信息的公開披露是重中之重,是食品安全狀況走向良性發展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