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委:勿信微商、朋友圈等發的保健食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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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國慶”雙節是保健食品熱銷時節,為幫助消費者正確選購和科學食用保健食品,防范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消保委發布保健食品消費提示:
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切勿輕信來源不明的微商、朋友圈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保健食品信息。
消費者選購保健食品,特別是少年兒童、中老年人以及疾病患者選購保健食品時,要謹防虛假夸大宣傳行為,更不能將保健食品用于治療疾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對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實行嚴格監督管理,保健食品應依法取得注冊證書或備案憑證。保健食品廣告內容應經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取得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件,還應當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同時,要認清認準產品包裝上的保健食品“藍帽子”標志和注冊號/備案號,根據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等信息科學選擇,并按標簽、說明書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購買和使用。保健食品產品信息可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查詢。
銷售保健食品的店鋪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其經營范圍應注明保健食品銷售。消費者可通過超市、藥店、專賣店等渠道購買保健食品,注意查看其食品經營許可證,并索要發票或銷售憑據。
網上選購保健食品,要通過正規的電商平臺,仔細核對其食品經營許可證和保健食品注冊證書或備案憑證信息。
切勿輕信來源不明的微商、朋友圈、朋友群、不明小程序等涉及疾病預防、 治療功能保健食品信息。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不執行有關商品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
消費者應注意選購風險,購買前應當認真、詳細閱讀電商網站上 的風險告知書內容,結合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做出判斷,同意告知書內容后方可下單購買。
如消費者發現利用包括旅游、會議、講座、健康咨詢在內的任何方式對保健食品進行虛假宣傳,或對所購買的保健食品質量安全存有疑問的,可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舉報,也可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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