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直播帶貨”作為新型商業模式,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社會資本也不斷向該領域集中,促生了以“線上引流+實體消費”的數字經濟新模式。
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重慶市委會主委丁時勇在調研中發現,為鼓勵、規范、引導直播帶貨各個參與主體的規范經營,相關部門先后制定或修訂了電子商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行業自律性規范及平臺自律公約等制度,基本能夠做到有法可依。
“但在實踐中,執法監管不足,直播違規頻發,司法維權舉證難度大等問題,已經成為破壞直播數字經濟的重要因素。”丁時勇表示。
他指出,目前互聯網直播帶貨存在一些問題,比如虛假宣傳、數據造假行為嚴重侵犯消費者權益;產品質量問題頻發,消費者維權難;個人信息安全及消費者個人隱私被侵害,造成較大損失等。
為此,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丁時勇提交了《關于加強對直播帶貨監管的提案》。在提案中,丁時勇建議公安、網信辦、市場監管等部門應建立常態化的聯調聯動機制和聯合監管工作機制,統一執法標準,加強部門間的聯合監管執法。適度提高直播帶貨準入門檻,加強對直播帶貨主播的審核和監督,及時曝光違規違法人員,引導直播從業人員規范化發展。
“此外,還應該構建網絡直播帶貨信用監管及懲戒體系,對虛假宣傳、售假等查證屬實的網絡主播拉入短期或長期‘行業禁入名單’,進行短期或長期封號處罰等。與此同時,規范網絡平臺的內容審查及監管責任,加強流量監控系統建設,搭建便捷、有效的投訴、舉報機制,對相關違規違法行為及時處理。”丁時勇表示。
在直播帶貨活動中,不少不法分子通過各大直播平臺將消費者引流至網絡賭博、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色情表演等非法平臺,對消費者實施詐騙,或向消費者推銷處方藥甚至假藥等國家禁止出售或限制出售的物品。
針對這一問題,丁時勇建議,應利用短視頻、公益短信等載體,發布典型案例、普法視頻,向消費者宣傳相關政策法規。“通過這些方式可以提高網絡消費者對虛假信息、低俗信息及其他有害信息的鑒別能力和防詐騙能力,讓直播帶貨處于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管之下。”